同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
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。为贯彻落实《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(教学函〔2020〕8号)、《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〔2021〕2号)及上海市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,在确保安全性、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,统筹兼顾、精准施策、严格管理,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,制定本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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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试录取基本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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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试名单确定
凡达到我校报考学院的报考专业2021年硕士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各类考生均可参加复试。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,我校实行差额复试,复试比例全校原则上在1.2:1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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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试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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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试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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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试前期准备
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,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,我校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形式,具体参照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办法。
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,考生需按照要求准备复试所需设备和安装客户端(安装说明见本通知附件),并在学院规定时间内(具体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通知)提前做好网络远程复试设备测试工作,以保证复试顺利完成。如考生未进行测试,导致复试时出现网络设备问题,由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。
采取现场复试方式,考生需做好复试前14天健康监测、疫情防护等工作,准备好健康安全考试承诺书(本网站下载)、复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绿色健康码,并联系学院提前申请进校,以保证现场复试顺利完成。如考生未完成疫情防控要求或未提供复试所需材料,导致复试未完成,由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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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试相关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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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剂
2. 我校今年个别非全日制专业接收外校调剂生,包括法学院的法律(非法学)、法律(法学)及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的法律(非法学)。具体调剂要求另行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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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规和复查
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,一经查实,即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》等规定严肃处理,取消录取资格,记入《考生考试诚信档案》。入学后3个月内,学校将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⻔调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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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和复议
同济大学研究生院
2021年3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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